grc线条的预制构件应按围护结构设计时,停止结构设计和计算时,不应考虑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,而应考虑直接施加在主体结构上的荷载和作用。
预制构件及其连接件相对于主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、刚度和位移。有抗震设计要求的预制构件,在有抗裂度的地震作用下经修补后仍可使用,在罕遇地震作用下,构件不得散落。
预制构件的设计应在重力荷载、设计风荷载、抗裂度地震作用、温度效应和主体结构变形的影响下安全。
预制构件的预埋件和专用连接件的设计应符合jgj133-2001的要求;连接螺栓的承载力按国家钢结构设计标准(GBJ17)计算;构件与专用连接件之间的固定螺栓应采用不锈钢直径不小于10mm的螺栓、专用连接件与墙体预埋件或钢构件焊接连接。
预制构件中预埋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mm×4mm,并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;预制构件上、下端不应小于2个,两侧结构连接板不应小于2个,上下两端距离不超过180mm,间距不超过500mm。预制构件两端用扣件固定,以停止装置固定。
当预制构件与主体结构有较大间距(或预制构件重心远离主体结构)时,构件与主体结构之间可设置过渡钢架或钢支腿,钢架或钢支腿应与主体结构;钢架或钢支腿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(或原设计单位审核的施工图纸)停止施工。